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公告
新闻中心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院歌歌词创作、录音、编曲及制作服务项目竞磋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3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河南省直三院 浏览次数:1199

投标报名表.docx

现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院歌歌词创作、录音、编曲及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院歌歌词创作、录音、编曲及制作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SZSYCG2023-091302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内容:

2.1采购内容:医院院歌歌词创作、录音、编曲、及制作,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作品制作结束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5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3.6投标人必须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验。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4.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2023年9月19日;08:00-18:00;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格式不限)打包压缩并发送至szsyzbb@163.com邮箱,邮件中需另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获取招标文件需要上传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三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我科将在工商等相关网站查询,要求必须提供最新资质,送资质前请务必自行查询核验,一旦查出不一致,视为资质不合格)。

2公司法人对业务员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企业法人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近三年与郑州市其他单位合作的证明。(医院优先,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6提供公司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了复印无效,则须提交原件)或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

8公司应打印递交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自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详细信息”网页中的所有(展开)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优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有负面记录、不能被列入受惩黑名单,否则递交的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5.2开标地点: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标 人: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址:伏牛路198号E座三楼招采办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630089


Baidu
map